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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3-11-17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区委“12345”发展计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决捍卫和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全体干警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部署,院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1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8次,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活动120期。

  做细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召开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部署会,对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检察环节各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了我院《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安保维稳应急预案》,加强涉检信访维稳,开展涉检风险隐患排查,稳妥办理涉政案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维护高明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坚定不移贯彻国家整体安全观,依法批捕334人,依法起诉903人。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依法对16人涉养老诈骗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3人;起诉“黄赌毒”犯罪80人;起诉重大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6人。从严惩处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77人。成功办理了涉案金额8.4亿的特大网络刷单案,追赃挽损9800余万元。

  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立案监督专项工作,深挖虚假诉讼线索,有效开展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减少办案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严格落实允许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跨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机制,开展审查监督6人次。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推动成立我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顺德、高明两院检察长带队组成联合调研组到更合镇某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合规推进情况,帮助企业不断完善合规整改工作,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切实服务保障顺高结对。与区工商联共同策划,联合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共话“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一起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我院《当好“三员”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工作经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五好”典型事例。

  二、践行为民初心使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做实做细溯源治理。深入践行“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份。严格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针对我区寄递行业存在寄递野生动物问题和燃气安全隐患与主管部门进行磋商,全力筑牢安全的防护墙。推进临界预防制度,搭建立体化帮教体系,对新发、高发、常发罪错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引领成长”,防范具有罪错行为的近40名同学“病变”为犯罪行为。就预防青少年溺水制发的检察建议案例获评2021-2022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典型案例。主动谋划和协调推进建立强制医疗执行向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购买医疗服务机制,解决了高明区新市医院强制医疗执行方面多年存在的隐患。

  扎实做好信访和司法救助工作。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今年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83件,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不让群众诉求“石沉大海”。强化执行我院《关于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刑事信访案件工作方案》,压实首办责任和属地责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强化司法救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审查予以救助8人,已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余元。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布了《佛山市高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7-2022)》。全面推开“督促监护令”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检察+家庭”链接机制,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综合保护、远离校园暴力等主题法治教育讲座共31场,覆盖人数超万人。设立全区第一家驻校启点普法室,通过设置“点点与你”法治信箱等举措积极回应学校法治需求,守护校园安全。检察长作为进驻版村村委会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区人大代表,邀请版村“无忧学堂”33名留守儿童走进我院,参加为其量身定制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检察官王文婷受最高检指派,参加最高检与快手直播平台联合举办的“保护少年的你”直播活动,为全国超300万网友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做好检察听证和普法工作。不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贯彻“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共举行检察听证62次,广泛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22人次,政协委员48人次,值班律师54人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平安“六进”工作,组织干警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法律宣传活动41场,受众超过2.5万人次。我院制作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片—《诈骗手段日日新·老人荷包要小心》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分别被新华网、光明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羊城晚报等媒体刊载及报道。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与公安分局联签《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室,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推动诉前羁押率降低至28.32%。全方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0.9%。注重人民群众对办理案件的感受,“案-件比”逐步降低至1:1.14。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5件,监督撤案率100%;针对法院审判活动提请抗诉2件,均获上级法院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活动检察监督,书面纠正刑罚执行不当情形223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和对顺德区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发现6起漏管案件,向被监督机构发出书面监督意见书9份。开展近五年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监督纠正案件8件,监督执行到位人民币352万余元。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04件,与区司法局签署《关于协同推进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实施方案》,确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协作机制。增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针对教育培训机构违约拒退预付款纠纷,支持18名消费者通过诉讼追回全部预付款,支持24名劳动者起诉维权全部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贯彻最高检关于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区法院已裁定再审。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案件67件,针对我区多起行政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通过注销公司、股东未实际出资方式逃避执行的情形,督促行政机关追加被执行人追缴行政罚款300余万元。与区司法局联签《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针对行政罚款执收类案件的疏漏提出解决方案,规范行政罚款执收工作、防止非税财政收入流失。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11960吨,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公益损害赔偿款项3000余万元、追回公益损害赔偿款600余万元。一体化办案督促行政机关追回被骗失业保险金800余万元。推进废物智能收集中转箱投入使用,解决高明区小医疗机构医疗废物48小时内收运、贮存的问题;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督促职能部门对问题古树抢修复壮,实行数字化管理,压实日常巡查工作。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跟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省委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上级院请示报告10次。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围绕“转作风、严纪律、促效能”三方面目标,持续开展纪律教育,力促全体干警廉政意识不断提升,通过院领导上廉政党课、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学习活动等措施压实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干警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廉洁从检、担当有为。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培训教育活动,助推检察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提升,共组织检察干警参加检察大讲堂、视频业务讲座52场,参训1571人次。今年共有23名个人、集体获区级以上表彰,其中18名个人、集体获市级及以上表彰。我院荣获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高明区“人大代表满意单位”等称号。继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一阶段获评“五好”基层检察院后,我院再次获评第二阶段“五好”基层检察院。打造的全民护“未”志愿服务项目分别荣获2022年广东省益苗计划“重点培育项目”、2022年佛山市“示范项目”。

  当然,我们清醒认识到,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更高期待、党的二十大赋予的更重责任相比,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落实新时代检察办案理念不够彻底;二是检察人员业务素能有待提高,个别检察人员跟不上、不适应新时代检察办案更高的工作要求,三是检察工作融入我区基层社会治理的程度还不够高。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五个争当”,助力高明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样本。

  一是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高明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入落实“五个牢牢把握”“六个坚持”等重要指示精神,勇于担当,坚定不移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办理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案件,以高度敏锐、警醒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斩草除根,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最优最好的标准要求助力平安高明建设。

  二是服务保障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营造更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围绕落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探索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开展,深入推进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

  三是服务保障更有质感的民生福祉。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出的全面部署,严厉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并做好相关法治宣传工作,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抓紧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严格执行院领导包案的相关制度,有效促进“钉子案”“骨头案”案结事了。继续深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工作模式,持续关注帮扶超龄劳动者、残疾人、贫病被害人等群体,把检察为民实事办得更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讲好法治课,当好青少年的法治引路人”的作用,守护校园安全。
    四是服务保障更加优美的生态文明建设。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以“绿色高明·生态检察”品牌为支点,综合善用各项检察职能,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督促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服务共建美丽新高明。

  五是服务保障更高质效的法治化社会治理。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新要求,更充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矛盾,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没完没了”抓好最高检关于网络整治、寄递安全、安全生产等检察建议的落实,不断推动诉源治理和溯源治理。进一步开展好检察听证,把听证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通过听证充分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新要求,既脚踏实地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又深化前瞻研究探索,稳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更好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六是服务保障更高标准的反腐败工作大局。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和自身反腐败建设的双重责任,一方面继续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履行好打击职务犯罪的检察职责,围绕落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协同监察机关等部门持续推进,加大行贿、腐败犯罪惩治力度,另一方面抓好自身反腐败建设,严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各项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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