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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王文婷为省“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日期:2020-01-19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及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预推荐工作的通知》,经民主推荐,党组研究,拟推荐王文婷为“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1日止。

受理部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88285328、88285007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16日

办公地址:高明区南平街
电话号码:0757-88285232
传真号码:88285258

粤公网安备 44060802000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