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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发展 强素能——2024年度佛山市检察机关第一期公益诉讼业务培训会圆满举办
日期:2024-04-03
  3月27日,为推进佛山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深走实,着力提高检察履职能力,2024年度佛山市检察机关第一期公益诉讼业务培训会在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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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业务培训会精心选取“如何高质效办理生态环境类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为主题,邀请检察业务骨干、公安、环保等专业人士分享经验、交流观点,两级检察机关90余名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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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上,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马猷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难点、堵点问题,从借助外力破解鉴定评估难题、探索多元化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依法认定“人格否认”深挖连带责任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办案心得,拓宽了参训人员的办案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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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杨楚君对新修订的《佛山市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审核公益诉讼专项资金使用的内容及流程,强调资金使用要以“公益保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跟进受损公益修复完成情况,提高了参训人员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理解和领悟,为用好用活公益诉讼专项资金打下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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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公安局二级警长谢志雄、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二级主办李民分别针对生态环境类案件线索信息研判、侦查取证、委托鉴定评估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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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张永副检察长总结指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传统四大传统领域,是办案的重中之重,希望参训人员通过此次培训统一办案思路,深化办案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宗公益诉讼案件。张永副检察长还对做好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新质生产力”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相结合,用活用好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修复受损公益的作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切入点,规范行使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提高办案精准性、规范性与可诉性;

三是深化检察履职工作机制,做到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拓展公益保护“朋友圈”,培养数字检察、“侦查+调查+审查”三查合一思维,让公益诉讼更好为绿美佛山的中心大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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