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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超龄”员工被欠薪?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日期:2021-07-14

  今年以来,我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由我院支持起诉的韦某某等11人诉区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区法院调解结案,韦某某等11人获得全额劳务费。

  韦某某等11人长期受聘于区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该公司自2021年1月开始拖欠韦某某等人劳务费,现该公司已停止经营。由于韦某某等人已达退休年龄,无法申请劳动劳动仲裁,于5月下旬向我院申请支持起诉。

  接到申请后,我院迅速调查该案的相关情况。经审查该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我院认为对于韦某某等人所主张的被拖欠其劳务费的事实,应当予以确认。该服务有限公司应当向韦某某等人支付劳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我院决定支持起诉。

  我院积极与区法律援助处沟通,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债务人,了解其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向其释法说理,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区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对韦某某等11人与该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该公司应全额支付韦某某等人的劳务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近日,韦某某等11人劳务费已支付完毕。

  接下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支持起诉等工作,有效解决劳动者维权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为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筑起坚强防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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