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佛山民进省纺院支部交流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日期:2012-03-15

 

    近日,我院与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民进支部联合开展交流活动,总结2008年以来双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帮教活动的情况,讨论如何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教育挽救工作。我院公诉科全体女检察官参加了交流活动。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预防为先、惩教并重”的原则,从“爱”出发,从“帮”入手,慎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科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除了依法惩治犯罪,还多次联同佛山民进纺院支部对未成年人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如20094月,我院检察官与纺院民进支部“阳光爱心行动”的老师们一起走进高明区看守所对未成年人罪犯胡某进行特殊帮教;20104月,纺院民进支部的两位老师来到我院和案件承办人一起与涉嫌抢夺的未成年人李某某、麦某某及他们的父母进行了交谈。在帮教活动中,老师们的热情和真诚感动了这些未成年人罪犯和他们的父母,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深入人心的交谈更是打开了未成年人罪犯的心扉,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

    交流活动中,女检察官与老师们都对之前的合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希望能继续加强沟通配合,紧密联系,通过发挥各自的优势,更好地关怀和帮助犯罪未成年人,引导他们重拾信心,走出犯罪的泥沼,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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