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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我院一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日期:2022-11-17

  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的作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助推溯源治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今年9月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其中,我院针对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隐患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成功入选!

  【基本案情

  我院在办理雷某某涉嫌盗窃罪案中,查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雷某某于2020年5月4日凌晨,与同案另三名未成年证人,搭乘盗窃所得摩托车到肇庆市高要区,途经高要区某镇某码头时,四人商议下水游泳,其中一人溺水身亡。

  经审查卷宗、现场走访、询问证人等,发现该码头附近有多个地点存在防溺水安全设施及警示标志标识不足等隐患,可能威胁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调查核实后,我院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制发过程】

  一、走访调查核实,发现问题症结,找准制发检察建议的关键点

  我院经审查卷宗、询问证人、实地走访等工作后,发现涉案码头附近有多个下水点,沿路虽张贴有“禁止游泳、戏水、钓鱼”的告示,但现场钓鱼、结伴戏水者仍不在少数,亦有未成年人在周边走动。

  

  多个下水点不同程度存在提醒告示张贴位置不显眼、告示因日晒雨淋褪色、警示提醒方式单一、告示与码头距离较远、防护设备不足等问题,附近建有学校、商贸市场,来往人数较多且有一定数量的未成年人,容易发生溺水事故,亟需相关职能部门引起重视并及时堵塞漏洞,优化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异地协作,及时沟通协调,提高制发检察建议的针对性

  由于涉案现场位于肇庆市高要区,我院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三条关于异地送达检察建议的要求,向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意见征询函,高要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双方就存在问题及其风险、整改方案与应对措施等充分沟通交流,形成了从加大巡查力度、配齐防护设备、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的共识,制发检察建议的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属地检察机关主动配合协助,合力推进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三、现场宣告送达,共商整改措施,增强制发检察建议的刚性

  

  2021年9月4日,我院前往高要区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介绍了案件反映的事实和现场走访发现的情况,围绕存在的漏洞、建议整改方向和内容、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交流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当即表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同时加强排查梳理其他风险点,切实承担相应行政职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双方还在如何进一步筑牢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防线、加强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达成共识。

  【被建议单位回复和采纳情况】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成立防溺水整改专责工作组,认真对照存在问题针对性落实整改措施,主要从加强青少年教育及法律宣传、加强警示设施建设及强化应急巡查制度等方面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书面回复我院。

  【跟踪督促和落实情况】

  在督促整改过程中,两地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双方充分交流意见,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相关职能部门在书面回复检察建议之后,并结合辖区内渔业发达、开放式下水点较多等实际,举一反三、因地制宜继续梳理辖区内其他危险水域,多举措筑牢安全防线,以个案推动整体社会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典型意义】

  近年来,我院始终立足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心用情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更高期待,以案件为抓手,结合未成年人暑期溺水事故频发的现象,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隐患,剖析案件反映出来的管理漏洞,既精准发现问题,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以“我管”促“都管”,推动问题获得最优解决,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努力破解异地监管难题,加强与异地检察机关沟通交流,形成法律监督共识和合力,并且通过异地宣告送达的方式助推问题解决,全面织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网。

  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继续以“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为牵引,以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为目标,拓展监督范围、着力提高监督能力、强化监督实效,与多部门携手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 第三检察部 谭颖珠

  编辑 | 高明检察微信编辑小组

  审校 | 罗哲芳、黎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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