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 检察报告
奋进“十四五”!请您来“检”阅
日期:2021-03-10

  图片

  2月24日上午,在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俭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点击视频↓↓↓查看报告内容


  过去一年,我院在区委和佛山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及政府、政协和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强化使命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保稳定护发展,着力服务全区大局

  全力投入平安高明建设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共依法批捕724人,起诉1111人,同比分别下降3.5%上升15.5%。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75人,起诉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78人。依法打击破坏经济发展、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起诉60人,成功办理了涉案金额达3.082亿元的王某某、余某某等9人非法经营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4人。通过办案,全年追赃挽损共计5.67亿元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提前介入涉疫犯罪案件17件,批捕涉疫刑事犯罪7人、起诉12人,办理涉疫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我院办理的王某某涉疫诈骗案被省检纳入典型案例,两项涉疫工作机制*被省检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派员到更合镇、明城镇支援疫情防控216人次。创新以案释法,在学习强国广东平台上推出6期检察战疫普法微课,普及公众疫情防控法律知识。

  

  *注:两项涉疫工作机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运用“一机制+一平台”助力打赢涉疫情刑事犯罪阻击战》、《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三严”措施依法严惩涉野生动物犯罪》。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抓好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的落实,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起诉24人。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40人。将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及时为相关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帮扶因案致贫家庭。

  聚焦“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妨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起诉45人。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对涉民企案件在押人员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细化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举措,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措施》、《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工作细则》,为助力我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我院办理的石某某单位行贿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办理相关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二、守初心担使命,全力服务保障民生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以“六清”“六建”为抓手,强化统筹协调,优化力量配置,开展扫黑除恶大决战。引导取证常态化,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100%提前介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16人,起诉3件30人,成功办理了“4.19”、“东平二号”等重大涉黑涉恶专案,向区扫黑除恶办、区监委移送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6条。以办案为依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向区内外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7份。

  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合适保证人制度。作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单位,率先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建立了我区首个“一站式”取证中心*,打造“防性侵安全车厢”,现已覆盖全区104台公交车,相关工作受到了省内主流媒体关注和报道。利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展隔空帮教,将亲情会见变为亲情连线,相关信息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和检察日报采纳。我院检察官王文婷在“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因办案业绩优秀被省检评为“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第一期入选人物。

  

  *注:“一站式”取证中心:是指针对遭受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建立的办案场所,在办理案件时,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技术鉴定部门、检察机关等部门可以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身体检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在询问调查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

  用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接待来访群众28批33人次,接收群众来信34件,所有信访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开展检察长带案下访活动,与司法局联合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全面推进阳光检务

  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联络,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我院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检察活动,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听取并落实审议意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61条、生效法律文书60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0件。抓好官方微信、微博和新闻客户端的维护、管理,及时发布微博、微信共1239条。

三、促公平守正义,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

  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依法不捕181人,不诉249人。全方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扎实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工作。着力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量。2020年,我院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87.68%、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8.42%、一审服判率为99.52%、“案-件比”为1:1.21,各项指标排名均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全区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6家,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2件,依法追捕追诉8人。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3份,监督意见书2份,均得到采纳;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24件24人;对472名社矫人员执行活动进行日常监督;认真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正抓紧对近7万宗案件进行排查梳理。

  *注: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2.“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越接近1:1越好,“案-件比”中的“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做强民事检察

  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以组织民法典学习为抓手,助力民事检察发展,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方式,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贯彻最高检关于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实行一案双查*。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3件,同比上升155.56%,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份,提请市检抗诉1件并得到支持。

  *注:一案双查:即在诉讼监督的同时,审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的线索。

  做实行政检察

  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在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的基础上,延伸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以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两个专项行动,与行政机关建立了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摸排相关线索。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4件,办结72件,针对行政执法和非诉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份,力促案结事了政和,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规范化。

  *注: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5件,共起诉5件,包括全市唯一一宗提起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固体废物7400余吨,追回公益损害赔偿款1690多万元,另有2800万元公益诉求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勇于先行先试,探索办理“等外”*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保险金专项公益诉讼,督促追回养老保险金近50万元;协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开展塑料污染防治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对“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办理了全市首例英烈权益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探索新型办案模式,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处理存在争议的公益诉讼案件,率先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上述工作经验均得到了省检的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注:

  1.“等外”公益诉讼:目前法律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五大类,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而“等外”是指存在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的问题,但尚未纳入诉讼范围的其他领域。

  2.“限塑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四、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政治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习研讨活动,筑牢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根基。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建成检察文化长廊,举办“永远跟党走——心系检察,爱岗敬业”演讲比赛、“一心向党共筑检察梦 全力以赴奋进新征程”元旦汇演,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

  强化纪律作风

  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强化常态化提醒教育和日常规范化管理,共开展谈心谈话38人次。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为镜、以案明纪,使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讲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2020年,我院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情况。

  *注:

  1.“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2.“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强化内设机构改革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将内设机构从12个精简为8个,明晰了改革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司法改革人员分类要求,制定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完善了与工作实效相匹配的绩效考评制度,对检察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形成检察官能上能下、有进有出的良性局面。

  强化素能提升

  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59期1818人次,着力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实战技能。我院制作的《启点·护“未”》普法项目荣获广东省“优秀普法项目”称号,研发的2个普法课件*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十大精品课件、1门课程获第一届广东检察官学院“微课程”征集活动优秀奖。第三检察部被评为“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干警严楚欣被评为区“十佳平安卫士”,5篇论文在省、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中获奖,15名个人、集体获得省、市级表彰。在2020年的高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我院被评为优秀等次

  *注:2个普法课件:《认真对待权利 向校园暴力说不》、《法治剧场·盗窃篇》。

  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佛山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政协和全区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全院检察人员,向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时代检察工作任重道远,我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检察理念还须进一步更新、落实,检察工作融入我区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四大检察”职能发展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我院干警的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仍显不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全面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高起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紧扣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自身定位,把握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等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之以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检察蓝”护航“高明绿”。进一步擦亮未检工作品牌,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以更为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我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放手发展。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检察建议等工作,促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守护公平正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更新检察理念,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效方面的优势,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加大对民事诉讼中违法问题特别是虚假诉讼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增强民事检察工作实效。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开展自然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非诉案件的执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辟案源,拓展办案范围,注重质量效果,继续完善我区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制度,不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深化司法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内设机构改革,继续深化员额制改革配套建设,细化办案监督、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办案效率。全面推行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的方式实现。

  注重固本强基,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为举措,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以创建“五好检察院”*为目标,持续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注:“五好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部署的一项以“党的建设好、检察理念好、职能发挥好、能力素质好、纪律作风好”为主要内容为期三年的专项活动。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永葆初心、牢记使命,以优异的检察业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办公地址:高明区南平街
电话号码:0757-88285232
传真号码:88285258

粤公网安备 44060802000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