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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 精准监督|我院召开数字检察工作会议
日期:2023-11-13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检察战略,推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向纵深发展,11月9日,我院召开数字检察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洋出席并讲话,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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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围绕数字检察模型的数据来源、思维导图、监督规则、取得成效等依次汇报了本条线现阶段数字检察工作开展的情况,详细分析了工作遇到的困难及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目前,我院共构建了17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主要业务领域。其中,保证金转缴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监督模型被全市推广使用,并同失业保险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及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一起被推荐至省检察院参与模型推广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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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洋同志对目前我院数字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数字检察战略是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引擎,我院现阶段数字检察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全体检察人员要树立数字检察思维,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模型。持续丰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来源,一方面,要立足本职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从案件中总结归纳,构建可复制、可推广、可延续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另一方面,要不断拓宽思路,学习借鉴优秀的数字检察工作经验,因地制宜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协作。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完善和改进内部协作机制,建立高效、便捷、畅通的协调联系网络,促进跨部门合作,做到紧密衔接、互通有无。同时,要拓宽案件渠道,找准数字检察“小切口”。

  四是要进一步提升能力。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数字化水平,细化优化现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成果转化,实现工作成效数据化、可视化,加强数字检察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进一步充实数字检察工作人才队伍。

  下一步,我院将稳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以数字检察促进更高水平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在驱动检察高质效发展中的强大作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溯源治理”的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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