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检察动态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日期:2023-08-14

  2023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文件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各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细落实。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现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上半年,全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9件,未发现司法人员与特殊关系人不正当接触案件情况,未发现非因履职需要违法过问案件情况。从填报内容来看,涉及司法活动15件,占比78.95%;其他4件,占比21.05%;填报内容主要以政法系统外部人员了解案事件进展、反映检察履职情况、依法监督为主。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占比26.32%,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三个规定”的关键少数作用。全体检察人员均能够做到按规定填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如实填报,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培训、普及和宣传力度,持续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劲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切实发挥“三个规定”司法环境“净化器”、公平正义“安全阀”、拒腐防变“护身符”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温馨提醒:请不要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严格监督和积极支持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共同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来源 | 综合业务部

  编辑 | 高明检察微信编辑小组

  审校 | 罗哲芳、黎丽芬

办公地址:高明区南平街
电话号码:0757-88285232
传真号码:88285258

粤公网安备 44060802000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