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上午为接待日
11月11日上午,在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洋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五年来,高明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强化使命担当,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戳戳视频,请您“检”阅我院五年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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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高明区检察院全力推进平安高明建设,有效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刑事犯罪,依法批捕3566人,起诉4994人;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1件76人,起诉17件104人。
检察长靠前指挥,带头办理了“4.19”“东平二号”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专案。积极助力疫情防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五年来,高明区检察院助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建设,制定了服务保障民企工作举措21项;
通过开展检察官送法入企业入商会活动,提升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坚决惩治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保障经济安全,创建“绿色高明·生态检察”工作品牌,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捕87人,起诉107人,助力美丽高明建设。
检察官林国平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表现突出,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扬。
五年来,高明区检察院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检察长包案、带案下访、检察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全面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用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来访群众293批589人次,接收群众来信134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高明区检察院自行创设的“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量化审查机制”得到了最高检的充分肯定,成为全国样本。
五年来,高明区检察院牢牢抓住办案这个第一要务,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树立新时代检察理念,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全面推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做实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守护高明人民美好生活,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3件,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清理固体废物7500余吨、补植复绿1000余亩,追回公益损害赔偿款3000余万元。
五年来,高明区检察院积极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管等改革试点工作,分批遴选员额检察官32名;通过优化办案模式,促进检察办案提质增效,审查起诉周期平均缩短11.15天;
深耕厚植检察文化,建成党建广场、院史陈列室、文化长廊、阅览室等一系列检察文化阵地;研发多部普法作品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极大增强了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队伍凝聚力。
五年来,高明区检察院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活动,不断夯实政治基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加强岗位练兵,组织开展“检察大讲堂”等各类培训374期7265人次,着力提升干警的实战技能,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未来五年,我区正迎来最重大的发展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荣耀与艰辛同在。高明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为我区实现追赶超越,全面实施“12345”发展计划、实现经济社会全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