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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点·护“未”| 异地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筑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防线
日期:2021-09-18

  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用实际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更高期待,我院积极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以案件为抓手,用异地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的方式助推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引起重视,全面织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网。

个案剖析,发现安全隐患

  在办理未成年人雷某某等人盗窃案的过程中,我院查明雷某某等四名未成年人驾车至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某码头后,四人下水游泳并导致同行的田某溺水身亡。经审查卷宗、实地走访等工作后,发现该码头有多个下水点,沿路虽有张贴“禁止游泳、戏水、钓鱼”的告示,但现场钓鱼、戏水者仍为数不少。

  

  码头存在提醒告示张贴位置不显眼、告示因日晒雨淋褪色、过于陈旧、告示与码头有一定距离提醒效果较弱等诸多安全问题,且附近有学校,来往人数较多,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亟需引起相关职能部门重视。

异地协作,化解沟通难题

  针对走访发现的问题,我院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能,进行研判、分析,从加大巡查力度、配齐防护设备、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加大监管力度,防止类似溺亡情况再次发生。

  由于涉案现场位于肇庆市高要区,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三条规定,需要向异地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应当征求被建议单位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意见。今年8月中旬,我院向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意见征询函,征求其对拟制发检察建议的意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及时反馈,并协助开展沟通、对接等工作,顺利、有序推动工作进程。

公开送达,共商整改措施

  今年9月10日,我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前往肇庆市高要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展开座谈,检察官阐明了案件反映的事实及现场走访发现的情况,并围绕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防止假期溺水事故等工作,提出了完善安全标识、配备应急救生设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建议。

  

  高要区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将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建立有针对性的巡查制度,加强警示标识和救生设备的配备,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着力减少溺亡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类隐患,做好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助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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