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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启点·护未」我院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
日期:2021-04-30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启点·护未」

我院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更好地维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今年4月,我院第三检察部着力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

  4月6日,我院第三检察部联合第四检察部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开展调研座谈,除了解我区整体社区矫正情况外,重点关注涉未社矫小组的建立条件和人员构成、入矫形式、电子定位装置的适用条件和矫正方案的评估、设置机制,现场向跟进社工了解社矫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情况。

4月12日,我院在监督检查中,通过查阅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对比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模式,发现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案无差别设置;在公共场所对未成年社矫对象谈心谈话,未对未成年人进行信息保护等问题。4月21日,针对调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我院专门、单独约谈社矫对象,不仅了解其最近的工作安排,还听取了其对社矫工作的看法和改造的效果反馈。

  根据调研结果,经过分析研判,我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社矫工作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实行个别化矫正,在未成年对象与成年对象之间、不同未成年对象之间体现出社区矫正措施的差别性;要严格落实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家访调查或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开展活动的地点、方式等进行统一规范,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在没有心理负担和顾虑的环境下敞开心扉,真实表达自己的想法,保护其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并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特殊制度和经验做法,组织召开基层工作人员相关学习培训,强化未成年人社矫工作特殊化处理意识。

  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能有效减少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开启人生新旅程。下一步,我院将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使判决有执行力的同时,使未成年人社矫更具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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