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需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什么情况应该报告?谁应该报告?不报告有什么后果呢?一起来看图涨知识吧!
粤公网安备 44060802000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