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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位于广东省中部、珠三角西翼,是珠江、西江交汇的重要节点。全区总面积9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4.96万,下辖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和西江产业新城,共77个行政村(社区)。区政府所在地荷城街道紧邻西江,距广州市68公里,距香港101海里、澳门74海里。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兵高明寨,“高明”由此得名。晋末(公元420年)始设平兴县,历朝县名几经变更,有平兴、清泰、梁泰等称,明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改名高明县。1958年高明与鹤山两县合并,称高鹤县。1981年恢复建制,1994年撤县设市,2002年设立高明区,隶属佛山市。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自1982年恢复建院以来,在中共高明县(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坚持检察工作服务和服从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服务。通过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种监督职能,把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付诸于检察实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近年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重视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素质,扎实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取得较好的成效。2000年以来先后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或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我院现有员额检察官32名,分别为杨洋、黄海健、李卫华、杨振华、谢衍卫、罗哲芳、邹克、刘斌、王爽、苏业宏、宫凡、林国平、丁波、仇淑文、关文诗、宁小凤、邓其龙、马猷、劳明君、冼嘉敏、蔡春祺、麦幸景、黄萍、严楚欣、王哲、严剑萍、邓静文、康志军、杨鹏、杨青凡、黎丽芬、龚术华。
